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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05

研究工具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Chiao-Lin Nien <chiaolinnien@gmail.com>
Date: 2005/11/2 下午 6:32
Subject: Re: 素汝來信

親愛的素汝學姐,請勿因無法進行有關國科會計劃而覺得有罪惡感,每個人都應該量力而為。整個過程中我也學到、涉略到許多的知識,對於整個概念有個粗淺的瞭解。我是我的收獲,不會因為計劃無法達成而有所改變。

另外,關於你上上回有關幾個研究上的問題,一直沒有回覆,趁這個機會表達自己的看法。延遲的主要原因在於想先厘清不清楚的概念後再和你討論。

首先:關於飲食態度測驗EAT26 的問題與限制,我想可以分別從問題與限制兩方面談起。你與盧俊宏師的文章中提及該測驗(不知你對於量表、問卷、測驗的異同有何看法?)相關信效度的內容。 我想你會用這個工具主要是因為第二作者的建議吧!因為個人一直覺得這個工具的問題在於1)沒有理論架構的支持,2)信效度的問題,3)將量表加總的疑問, 4)以20分為切點的問題等幾個方面無法得到清楚的瞭解,所以對於其認定:「總得分高於 20分的受試者被視為飲食行為異常者;而低於 20分者為健康的飲食態度 (Walsh et al., 2003)」一直抱持著懷疑的態度。找到原始的文獻後(Garner, Olmsted, Bohr, & Garfinkel, 1982),發現:一、依然沒有理論架構的支持,二、信效度僅有探索性因素分析的結果支持,過於薄弱;三、計分的理論依據缺少理論的支持等幾個問題。再者,你在文中提及相關的文獻(Walsh et al., 2003)係研討會的發表,這又是另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關於我提出的三個想法中,就第二與第三項再加以仔細說明:不是探素性的因素分析不好,或是不強,而是使用的方法與結果的說明。該文獻中提及關於「跨因素」題目的處理方式為:歸於第一個因素;原測驗EAT40 為七個分量表,該研究中僅採納三個因素,同時刪掉十四題,有趣的是有沒有這十四題很像沒有什麼關係(相關高達.98/.97僅在飲食失調女性受試者,且結 果竟然可以有兩個,可疑),同時內部一致性在研究中大學男生的群體中偏低(.46)。最後是計分加總,再以20分為切點,如果要「加總」至少在統計上必需 證明因素間是相關,且驗證性因素分析(CFA)結果支持有所謂階層性存在才行,但研究結果是:沒有。然後就以二十分為切點,區分出「總得分高於 20分的受試者被視為飲食行為異常者;而低於 20 分者為健康的飲食態度」,試想,二十分在二十六題的問題中要達到,還真有困難 (當然個人對於該測驗計分方式不儘瞭解)。這是我對於工具,特別是EAT26的看法。

至於「研究限制」這個問題,倒是想先表達看法前將所謂的限制厘清。我認為所謂的限制是指工具或是研究方法本身造成的結果,例如以問卷法可能造成受試者在回答問卷時的差異(時 間、天氣、場地),或是研究法如相關的研究在因果效應上的不確定皆可歸為限制。但如果是人為可以改變,特別是研究者可以加以控制的,較不易區分為研究限 制。如你說的:「這樣的計分方式(按:ETA26)在國內外研究被廣泛利用」由文內可知僅有一個研究會研究支持。當然,不是說只有一個研究的支持就不行, 如果沒有太多研究可支持的時候,這個時候應從工具本身信效度談起。雖然說作個面面俱到的研究不容易,但是相信自己的下個研究會更好到是值得聚焦的主要論 點。不過,我想有時在國外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國內可能就是「限制」,如我對於文獻的取得相較國內的你而言容易的多,這點就是你在研究上的限制。但是, 我覺得相當重要的是:對於選擇工具時的態度,此時就彰顯出影響力。

不知你當時在選擇工具時,思考了些什麼考量的條件,也許「取得的方便程度」會是當時的考量之一。不過,最終信效度的要求還是考慮的主要因素。

所謂「推論到臨床」並不是我的主要興趣,倒是對於「實際情境」的應用感到重要。試想,用一般健康人的BMI 作為依據,建議教練在選材、訓練時能儘量考量到這個依據,畢竟這是悠關選手健康的大事。以BMI=20作為努力的目標,如果她是160公分的話,體重就應 以51.2公斤為目標,不知這個體重在訓練與比賽上有沒有相對優勢?推回上回提及的「準」數據,美式足球選手的BMI,如果我的研究是以「平常人」的標準 去衡量足球選手的體重,想信沒有任何一位選手、教練會對於我的研究結果感到興趣,因為這樣的建議是「象牙塔」裡的意見,實際情境中是起不了作用的,因為選 手會覺得維持所謂的「一般人的健康體重」讓他們在球場上無法起作用與效果。

當然,我不是對於「追求身體健康」或是「健康的體型、體重」質疑,而是覺得應該使用相對的標準來衡量運動情境中的對象,而非以「絕對」的標準。

最後,還是希望未來能多多交換各種不同對於研究上相關的意見,不要只限於國科會計畫式的工作合作關係,而是長期的學術研究合作/競爭的關係。

祝喜樂

喬齡

Reference List

Garner, D. M., Olmsted, M. P., Bohr, Y., & Garfinkel, P. E. (1982). The eating attitudes test: Psychometric features and clinical correlates. Psychological Medicine, 12, 871-878.



在 2005/10/26,sony 撰寫:
喬齡:
你對於「飲食態度」問卷的基準分20分作為健康或不健康之飲食態度有極大疑問,且涉及到「臨床」診斷,我覺得你的研究態度很嚴謹,很好!但我想每個研究法有它的限制,如問卷調查研究就是針對過去原問卷之相關文獻的依據、計分方式來對結果加以討論。如果說這樣的計分方式在國內外研究被廣泛利用,我相信這是可採信的。再者,社會學或問卷調查法的結果沒有人能斷定結果必然如此,然後加以推論,只能說有這樣的現象或趨勢,然後提供因應之道。我覺得要找出一個面面俱到的研究,應該是很困難!
其次,當初我在做此研究時也有人提到飲食態度是否要實際觀察,推論至臨床會更有意義!我的答案還是與前述類似。每個學門有每個學門的限制,這個工作就交給營養相關領域﹝或其他﹞的人來做,我不可能跨領域到卡路里﹝或行為觀察﹞之學門。進行在這階段會發現學海無涯是因學門的分工,我只能盡力在我的部分做到較完善!
說的這麼多,我好像不是一個很認真的人!未來我該更努力!
身體意象測量是根據Multidimensional Body-Self Relation Questionnaire(簡稱 MBSRQ)之三分量表而來,Cash1990年修訂早期他與同事所發展的 BSRQ的,其實當初我沒有找到原量表制定過程之文章,原因是一直處於出版中,而很幸運的我在其他文章中談到BSRQ的信、效度問題,所以直接飲用。不過,我最近我發一文獻:Cash, T. F.,(2000). MBSRQ user' manual(3rd Rev. ed.) Norfolk, VA: Cash, T. F. 我想設法找到這本書。
最後,你所提美式足球的例子,我不知他們的生活作息或飲食習慣如何?但就BMI無法加以下定論。就體操或其他以身體外形為基礎的運動的範圍裡,我至少可觀察飲食上的問題。
我覺得我們的計劃快『流產』了,我因我看了許多東西卻無法有系統整理,可能與我服的藥物造成暈眩、嗜睡有關。如果計劃有問題,且若可行也許直接施測也可。
祝順利
素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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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o-Lin Nien 聶喬齡
School of Sport and Exercise Sciences
The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
Edgbaston, Birmingham
B15 2TT
Mobile: 07817-89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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