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素汝學姐,收信愉快!
看 完你的來信之後,感到一股研究的熱忱從字裏行間傳達出來,但同時也透露出許多現實與理想間的差距。不過,是不是先請學姐花幾分鐘時間沉靜一下,想一想:過 去的自己是不是一直都在「能力」的感受上有種停滯不前的感覺,還是有時候也會因為學到了新的知識與智能而有種「莫名」的快樂?還是這般的感覺其實巳經好久 沒有了?
是的,我從來不覺得能力、實力是我考慮關於尋找研究夥伴的唯一與絕對的標準,反而自己一直有種感覺,如果一個人對於未來的熱情與希望都沒有的話,才會是人生中一種最大的悲哀(注 意哦!我是用悲哀)。我覺得對於研究而言,熱情永遠是支持它的重要支柱。所以請不要再說關於自己能力不足,或是害怕能力不足的話了,因為在研究的路上,絕 對不是聰明、有才氣或是強者走的長遠;再用實際一點的話來說明,就是環顧四週長期投入研究的運動心理學的學者,是不是每個人都是聰明絕頂,還是出類拔琗?我想我現在不是,未來也不會是。至於我所認識的人,倒還真的沒有幾個是這樣的。回到自己的老本行,目標取向理論,不論是採取什麼方式來定義「能力」,只有當個體能力知覺低落時才會有負面的危險想法、行為與情緒出現哦!我欣賞Nicholls的主張:動機平等,而不是能力高低決定一切(後面是我自己加的)。不過我欣賞你的這句話:”我盡可能努力回答!﹝如此我才會成長﹞” 蠻工作渉入的,好事一件!
接下來是關於研究的討論,注意是討論,所以是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想法,而過程是彼此利用不同的方式、證據盡可能的說服對方,當然必需考量的重點是:人不一定能夠被說服,但過程可以讓彼此在研究的批評、思考與想法上進步,這就是學習。請千萬不要以「結果」論定成敗。
首先我想先從比較容易回答的項目開始(我一貫的做法):我在前文提到:將相關問卷組合成一個battery,然後找受試者進行施測。此種「同時」蒐集沒有所謂因果之間的意義存在。國內探討相關研究不是都同時蒐集嗎?我前文的用意是在於由概念與實際的做法上對於研究的因果關係加以說明,目的在於厘清關於研究變項上的不確定性。我想說明的是:在研究法上如何驗證「因果」關係,如果是以cross-sectional的實驗設計,大部份因果關係的闡述只能由「概念」上來說明,而無法以實證的數據(即問卷蒐集的資料)上加以證明,不是嗎?這也就說明了實驗室研究的重要性。反過來也告訴研究結果撰時對於用字上必需斟酌再三,例如如果研究設計是以cross-sectional設計進行問卷調查,結果就不適合以a因素造成了b的結果來進行說明,畢竟在時間序列上所蒐集的證據是不適合證明以上的關係。
好,再回到你的想法上:身體形象、運動行為、自尊是「因果」關係,而身體形象與運動行為是「相互」關係。 一部皆覺很你有必要確定的是:你所看的文獻中,有多少的證據是證明所謂的因果關係(我指的是有信心讓讀者確立所謂因果關係會實證數據?實驗室、長期或是介入性的研究),又有多少是相關性的研究,不是說一定要有所謂的實證數據才算數,只是研究者在思考上這兩者是有必要厘清的。
再者,你提到關於目前文獻中的研究結果:(結果一)對身體形象滿意的人會有更高的意願參與運動,而不滿意者會於運動場上退怯。我想厘清楚的是:你所謂的運動行為,是指實際的行為/次數、時間、強度,還是指所謂的”意圖”?因為在你提到的研究結果由字面上看來是身體意象會影響個體從事運動(健身運動?sport or exercise?)的意圖,但是在後面的信中你談到關於測量活動的頻律、強度等,這讓我有點混淆。不過請注意哦,我不是在「評論」你提供訊息的內容正確與否,而是透過問題把自己心中的問題呈現出來。而且,老實說我對於相關文獻的涉略仍然停留在「空白」的階段,但是對於相關的主題充滿了興趣。
我個人認為有必要再厘清的概念是「自尊」在研究中扮演的角色。但是實在說對於所謂自尊的形成、內涵不是很清楚,是指個體對於自我概念滿意的程度,還是什麼其他的呢?有什麼文獻建議我涉略?
至於你提及關於盧老師在於某些研究上的建議,我只能說他有他個人的考量,但是有些問題必需作其他方面的思考。我的意思是:實在不曉得王正松(2005)的 研究結果如何?有現成的pdf可供參考嗎?因為從你提供的訊息中得知第一:分量表與題數的確不少,而且確定的是根據國外學者的架構進行修訂的(方便、快 速)但不見得一定適合國內相關環境(合適與否);再者由統計的結果看來只有可是可接受的程度,不是很優。而且重要的是:修訂的過程與對象如何實在無從得 知。由網路上訊息推測,應該是用大專學生進行的修訂程序:
王正松(2005)性別和運動行為對大學生身體意象的影響研究。大專體育學刊,7卷1期,79-89頁。
並且,其實以我對於盧老師的認識與瞭解,他對於「探索」新的議題不餘力,但是對於只要是有人做過的題目興趣上就不是那濃厚。個人不覺得這是造成對於”自己”有興趣的主題不去進行研究的理由,所以在考量上可能就把盧老師這一方面的因素不需要列為主要的考量。況且,對於研究計劃的提出每個人在每年數量上「應該」是沒有限制的吧,不是嗎?(就是多提幾個計劃,別把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再者,假設a(自變項)與c(依變項)間的關係會受到中介變項b的影響,則可考慮用迴歸的方式考驗b。
這點聽起來蠻有意義!我會進一步請教本校統計老師。﹝結果如何在告訴你﹞。
先謝了,不過我是想在上封信中傳達關於如何進行以迴歸的方式進行相關的統計,顯然我的意圖不夠直接與清楚。
例有些人要求原題應落在原分量表,但有人說,不同受試者當然有不同結果,只要達一定信效度就可以。我很贊成她的說法。﹝但很現實,我仍照長者或審查委員的要求。因為能被接受刊登的文章才有價值﹞。就如同某長者所言,文章書寫要將較薄弱之處帶過,才不致突顯缺點。
這個問題蠻有趣的,想從兩個層面來說。統計的方面,你所說到關於題目落在不同的因素的問題,你是用何種統計方式進行分析?探索性還是驗證性?主成份還是因 素分析?不論是何者,當題目落在不同因素時,研究者要首要考量的並不是可以不可以的問題,而是是研究工具亦是工具代表的理論架構出了問題。效度的問題並不 大,只要樣本數夠大我想alpha應該都不會差到那裡去;但是跑題的問題則是有關「效度」的問題,事關重大(這不是又回到問卷修訂的問題,不是嗎?)。另 外關於所謂”不同受試者當然有不同的結果”這個陳述我不盡然同意,如果測量的心理概念是通體一致的,則沒所謂差異與否的存在吧,若是會受到包括文化、環境等眾多因素的影響,則在問卷修訂定(甚至是重新創作)階段的問題,不是嗎?同時,這個問題背後其實有很大的意含在裡面,就是你覺得獲得刊登才是對於研究者的肯定。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很難用一定的標準來衡量,但是我想表達的是:縱然審稿者有許多不同的意見與立場,但是並不是審稿者所言定然有價值與絕對的正確。我是說有時候研究者對於 reviewers所提是可以提出辯論與申訴,但這必需在一個健康的學術研究環境的配合。而不是不考察問題的背景而一味的改變。我欣賞能為自己研究成果站出來辯駁的學者,當然動機很重要,若是為研究本身我就認為我是一種對於自己所做具有信心的表現。不知你認為如何?
對於質的研究,不是想考你關於何謂質的研究,因為我瞭解的也不多;而是想以你自己的認識,提出對於連玉輝(2004)一文有何看法而巳,別因為這些事情而耽誤了正事!不過我花了一點時間看完了包括連文與鄭溫暖、廖主民(2001)的文章,有許多有趣的議題與想法產出,如果你找到時間,也許可以再詳談關於這兩篇文章的內容,還有,你說到:” 因我和Lu曾合作一次質性研究,我負責前半段工作。”不知最後成果如何,是否有發表在刊物或是報告上?
以上,說了太多,不知是否表達的清楚?有空來信
喬齡